是对全院科研和教学工作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,是院内外科研、教学工作联系协调的枢纽,紧紧围绕“科教兴院、全面发展”的这一方针,认真履行科教科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,竭诚为全院职工做好科教服务,不断规范和加强科研、教学工作。
主要职责:一、在院长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、教学、重点学科、继续教育、专家学术经验交流、长沙市医学会精神病学及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等工作。
二、根据医院教学工作和科研发展的需要,拟定教学、科研等有关业务计划,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,组织执行,并经常督促检查,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,协调、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三、组织医院各科室实施科研计划,包括课题申报、监督实施、成果验收、登记、申报奖项及科研经费管理、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等,定期听取研究进度汇报,组织课题年度考核,协调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,保证课题组按时完成科研计划。
四、负责教学医学院校各专业学生见习、实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,组织审批在职人员外出进修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,并做好考核鉴定。负责住院医师同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。
五、负责各类重点学科的申报、实施、经费管理、年度建设工作汇报、验收等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、外出学术活动及各类外送学术论文的审批、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申报、举办或协办国家、省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各类学术会议。
八、负责科研、教学、重点学科等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及归档工作。
九、负责长沙市医学会精神病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、年会举办、会讯编印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,定期做好登记、统计、评选推荐参评和汇编整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。
科长:葛小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