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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是对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保证医院进行正常医疗工作秩序,减少医疗纠纷,防止医疗事故,协调医院内外部的关系,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

    科长职责

    一、在院长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,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进行法制、消防、维稳和治安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职工及家属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    二、做好动态信息收集工作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,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;协同相关科室做好院内重大、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。

    三、起草修订院内治安保卫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文件,并贯彻执行。

    四、及时调解处理院内的治安纠纷,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,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院内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,对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。

    五、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、治安、火灾等事故的发生。对全院各科室报请院方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。

    六、承担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    七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,组织消防安全检查,督促整改火险隐患。

    八、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在院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,协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。

    九、发生刑事治安案件、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,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。

    十、协调和管理院警务室、投诉中心及保安队伍的工作。

    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其他工作。

    科长:章灿

    副科长:夏莺莺

    电话:0731-85181043